很多家长误以为斜视是可以自愈的,往往是这种想法耽误了孩子斜视的治疗。因此,儿童斜视的防治最 佳年龄的首选,直接影响到其治疗的长期效果。4岁前是儿童弱视斜视治疗的最佳年龄,超过12岁者,视力往往难以矫正,即形成弱视。故儿童斜视越早治疗越好。那么斜视有哪些临床表现??
斜视的病人因为眼位不正,其注意一个物体时,此物体影像于正常眼落在视网膜中心凹上,斜视眼则落在中心凹以外的位置,如此视物就会出现复视情形;一眼影像受到抑制,丧失两眼之单一视功能与立体感,有的还会导致视力发育不良而造成弱视。【点击咨询】
1.内斜视
眼位向内偏斜。在出生至内发生者称之为先天性内斜视。偏斜角度通常很大。后天性内斜视又分为调节性与非调节性,调节性内斜视常发生在2~3岁儿童,患儿通常会伴有中高度远视,或是异常的调节内聚力与调节比率。【点击咨询】
2.外斜视
眼位向偏斜,一般可分为间歇性与恒定性外斜视。间歇性外斜视因病人具有最好的融像能力,大部分的时间眼位可由融像能力维持在正常的位置,只有偶尔在阳光下或疲劳走神的时候,才表现出外斜的眼位。有些儿童还表现为,在强烈的太阳光常会闭一只眼睛。间歇性外斜视常会发展成恒定性外斜视。【点击咨询】
3.上、下斜视
眼位向上或向下偏斜,比内斜视和外斜视少见,上下斜视常伴有头部歪斜,即代偿头位。【点击咨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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